安没办法讨厌那麽温柔的姐姐,即使她和自己喜欢的人是一样的。
「对了。」白皓歪着头看她,「你上高中了吧?怎麽这次都没拿作业来问?」
吴月安有些心虚,「不用了,我成绩还可以。」
他没有多疑,就只是说:「果然是厉害的妹妹。以後考上中文系要告诉我喔。」
这时,电梯开了,吴月安跟在他们身後,心里荡起了阵阵涟漪。
他竟然,还记得。
从那之後,吴月安就决定要一直这样默默喜欢他,再支持他。
她不想去破坏他的感情,那麽好的一个人,必须要获得幸福,即使对方不是自己也没关系。
喜欢一个人,本就是一场独角戏。
後来,吴月安几乎见过白皓的每一任nv友,但她已经不会在意了。
就像是她根本就不喜欢月亮,明明更喜欢太yan,喜欢星星,为自己发光而闪耀,可是若是为了他,她愿意。
她会换上自己最好看的裙子,再化上最好看的妆,去见他。她可以永远当妹妹,但在他的印象中,她一定要漂漂亮亮的。
聊到後来,不知是谁提议要喝酒,吴月安立即到超商买了一打啤酒,泪眼婆娑地一瓶接着一瓶,「他根本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我,甚至连想都没有想过。我很差吗?」
沈芷溪见了不忍心,多漂亮的一张脸啊,妆都哭花了。
阿苗一听,瞬间来气,「闭嘴!你多好啊!又漂亮又聪明!是他没眼光!」
「对啊。」沈芷溪终於cha得上嘴,「不要这样说自己。你很好。」
「呜,我不要他了。」吴月安大受感动,「不然你们娶我吧?」
「好。」阿苗很爽快,「之後我找到新欢了,我们再离。」
「……」沈芷溪在此刻告诉自己一百遍,酒jg是相当可怕的东西。
不过,难以避免地,她还是sh了眼眶。她为她心疼,也被阿苗说的话所感动。
在这残忍旁徨的世界里,有朋友是多麽的幸运。他们会忽略四周yan丽夺目的花,认同你这朵在角落悄悄绽放的野菊。
家人会担心未来,仇人会记较过去,但朋友只会在此刻支持你。
没有利害,不会嫉妒,因为我们是朋友。
最後沈芷溪也忘了这天晚上聊出了什麽结论,她只记得吴月安和阿苗,哭得一把鼻涕,一把眼泪,她们还一起扑向她,说她有多好。
沈芷溪就这麽清醒地看着二位喝到晕晕沉沉,一身酒气地玷w她的荷包蛋地毯。
「我後悔了,就应该说去吴月安家。」她虽然这样想着,却还是为她们盖上毛毯,一同歪七扭八地倒在地上。
唉,隔天早上起来一定会腰酸背痛的,但她再怎麽样也不能只有自己睡得舒舒服服的。多没义气啊。
忍忍吧,忍耐是美德。谁叫她们是朋友呢?
沈芷溪有许多本日记,朴素的、花布的,有的还带锁,但好几本都只写了前面几页,就被丢进了书柜里。
小时候是因为她老是嫌弃自己的字写得不好看,不愿意接着写下去,後来长大了,是因为接受不了里面的内容。她接受不了自己曾经说谎,也不想承认那些伤心的往事,不断地想要重新开始,於是撕去讨厌的那几页。
不过讨厌的事情总是没那麽容易清除,每当沈芷溪用手指划过本子边缘的撕痕,生厌了,最後就会残忍地遗弃那些本子。
连自己都骗得过的话,那重新开始也不是什麽难事。
她喜欢每个月的第一天,喜欢新年和新学期,也喜欢剪完头发的那天。每当发生不开心的事情,她就会去文具店买支新的笔或本子,告诉自己没关系,要重新开始了。她会用新的面貌,重新喜欢自己一遍。
这样浪费的恶习,给了她继续生活的力量。
她是什麽时候开始,能够完整写完一本日记的呢?
那是在高中新学期的第一天,她和自己约定好,以後日记只写下幸福的瞬间。yan光灿烂的时候,小考考好的时候,被夸奖的时候,她就会打开日记本,将那些写下来。这样一来,就没有什麽好撕去的了。
但也会有些副作用,像是有时日子太过苦闷,也会一个月都写不了日记。
然而,沈芷溪始终认为,人如果每次都b自己要勇敢地面对苦痛,最後只会遍t鳞伤。她觉得,那还不如看看白云和鲜花,吃一顿火锅,再回家窝进被子里呢!
她相信逃避久了,就能获得幸福。
而在这些只有幸福故事的日记里,她早已忘了,高一那年她曾写过一个少年,打扰了她的t育课,在一个充满困意的午後,和她接住了同一颗球。
那尘封许久的故事,现在有了续集。
多年之後,她的日记换了许多本,这个少年又再度被她写进日记里。
他当了通识课小组的副组长;他还了她卤味钱;他约她去园游会;他加入了图书馆五楼的npc行列;他和她一起吃了苏打冰bang;他送了她一支魔法bang……。等她反应过来,邱子橙早已成了她日记的常客。
而最近的日记结尾,总是一样的问句:「所以,邱子橙到底什麽时候要告白啊?」
他喜欢她,她早就知道了。园游会时本还在怀疑,後来他来图书馆几回她几乎就确认了。那麽明显,傻子才看不出来呢!
虽然沈芷溪也不明白,初次见面自己那麽狼狈,又没打扮,有什麽好喜欢的?但无所谓,事已至此,那已经不是重点了。
而且关於邱子橙喜欢她这件事,就连小cha0……,沈芷溪犹豫着,应该叫小cha0吧?他都知道。
十一月的夜晚,带着一gu温和的冷意,沈芷溪裹着毯子,缩在书桌前,点着笔尖。这支钢珠笔,墨水老是容易堵在尖端,她总要先在旁画个几笔,顺畅了才写得出来。虽然嫌弃,但每当用光它之後,她又会再买一支,因为她用这支笔写字偏偏最好看。
所以说万事皆矛盾。
她在日记写下前几天发生的趣事:
「礼拜三,和阿苗她们一起去吃火锅,遇见了邱子橙和他的朋友。面对小cha0同学b问先前火锅店的相遇,我和邱子橙一同否认,说那是不同人幸好这个问题我之前就和他讨论过了,他答应会尊重我的偶包。但小cha0後来竟然说:真的不是你吗?我一直觉得邱子橙和那个nv生一定有什麽见不得人的关系!」
沈芷溪一边写,一边笑了出来,邱子橙这位朋友还颇有趣。
不过,也从此可知,他们之间的关系虽然没那麽肮脏,但连小cha0都一眼看出来了,还是第一次见面就看出来了,这到底是为什麽呢?
但邱子橙也实在是慢吞吞的……。她也不是偏要等他!沈芷溪拉开ch0u屉,里面是好几封她写的情书,各种文类的都有,新诗、散文、绝句、律诗……,她最喜欢的是那个版本的,关於她拥有魔法bang後,成为魔界nv王的故事。
她坐在王位上,gg手指,「少年,谢谢你帮我找回魔法,有没有兴趣成为王婿啊?」
沈芷溪忽然清醒,趴倒在桌上。自己在g麽呀……?
不如,明天把这些通通给他吧!
冬日的早晨总是厚重的,一层雾气将人团团裹住,含着睡意,脑袋也迟钝地运转。沈芷溪穿着一件雪白的长毛衣,抱着书包,将脸埋进围巾里。
火车发出一阵阵声响,像个巨型机器人,在笨重地前行。她昨日没睡